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日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或者6个月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元及以上(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应当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资格。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为前置条件的应一并注销。
以下为2024年11月拟退出名单。
附件:2024年11月连续六个月有纳税记录或六个月内累计纳税6000元及以上的灵补人员名单
注:若个人有异议,可以持2024年以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至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政策服务科进行比对核实,若确实不存在上述情形,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将恢复其就困身份及灵补享受资格,并补发相应补贴。联系地址:常熟市珠江路222号417政策服务科。
联系电话:0512-52715590 0512-52713522
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