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旧房可以参与?
昆山市市域范围内,产权证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下、房屋用途为住宅(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均能参加本次“以旧换新”活动,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
2、“以旧换新”后,旧房原有“学区”能否保留?
“以旧换新”成功后,换购市民可选择保留原存量住房施教区5年入学资格,从《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3、市民购买新房时需要将旧房收购全款作为首付吗?
不需要。在存量住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5%的前提下,换购市民可根据银行资格预审要求确定首付金额和按揭贷款额度。存量住房收购款用于支付新房首付款后的剩余部分,在新房按揭贷款放款后支付给换购市民。